军用飞机结构强度规范 第14部分:复合材料结构 GJB 67.14-2008本部分规定了军用飞机复合结构(用玻璃纤维和高性能连续纤维增强体。如碳纤维、硼纤维、芳纶等与聚合物构成的复合材料机体结构)的设计要求,并规定了满足复合材料结构完整性所必需的验证要求,本民未提及的内容均应按GJB 67其他部分的规定执行。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军用飞机(不含直升飞机)的订货、设计和验证。本部分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,对于具体型号应按合同条款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