军用飞机结构强度规范 第7部分:气动弹性 GJB 67.7A-2008本部分规定了在飞机设计和制造过程中,防止颤振、发散及其他气动弹性不稳定的要求和所需进行的分析、地面试验和飞行试验。本部分提供的分析及试验要求主,用以确认和建立一些作为结构设计最低标准的准则和参数,飞机机体应能满足这些要求。本部分适用于各类军用飞机(不含直升飞机)的订货、设计和验证。本部分也是签订合同的依据之一,对于具体型号应按合同条款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