石油化工钢制设备抗震设计规范 GB 50761-2012本规范适用于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-9度或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为0.05g-0.40g地区的石油化工装置中的卧式设备、支腿式直立设备、支耳式直立设备、裙座式直立设备、球形储罐、立式圆筒形储罐和加热炉等钢制设备的抗震设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