塑料制品的标识和标志 本标准规定了包括由各类塑料材料如通用塑料、工程塑料、可重复利用塑料、功能性塑料、改性塑料、再生塑料、再加工塑料和回收 塑料等制得的制品标识、标志以及标志
的设计、管理等内容;规定了可重复使用塑料、可回收再利用塑料、含再生塑料、功能性塑料、改 性塑料和不可回收再利用塑料的标识、标志以及标志的设计、管理等内容
;规定了食品包装用塑料制品和医用塑料制品的标识、标志以及 标志的设计、管理等内容。有关标识处理方法或处理过程的规定不在本标准范围内。本标准代替GB/T 16288
-1996《塑料包装回收标志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