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六部分:医疗保健符号 GB/T 10001.6-2006GB/T 10001的本部分规定了医疗保健方面的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。本部分适用于医院、急救中心、卫生所、体检中心等医疗保健机构及相关场所,具体用于公共信息导向系统中的位置标志、导向标志、平面示意图、区域功能图等导向要素的设计,也适用于图形标志尺
寸大于10mm*10mm的出版物及其他信息载体。